天山網訊(記者張德鵬報道)“各級領導幹部要深入落實‘三必工作法’,對基層群眾做到‘有喜必賀、有喪必奔、有難必幫’;要圍繞‘三個現場’做文章,實現‘情況在現場掌握、問題在現場解決、成效在現場體現’,切實用黨員幹部的‘辛苦指數’換老百姓的‘幸福指數’。”這是新疆庫車縣近日出台的《庫車縣黨員幹部直接聯繫服務群眾制度》中規定的內容。
  9月28日,記者瞭解到,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,庫車縣對“黨員幹部聯繫服務群眾缺乏規範性考核依據、工作不經常、效果不明顯、服務標準不高、走過場現象突出”等問題高度重視,由縣委主要領導帶隊,深入全縣23個鄉鎮(街道)場進行充分調研後,結合機關(單位)工作實際,制定出台《庫車縣黨員幹部直接聯繫服務群眾制度》。
  根據制度規定,每名縣級領導要聯繫1個鄉鎮(街道)場和1戶村民(居民),每年下基層調研不能少於80天;鄉鎮(街道)場黨政正職每周走訪村民(居民)不能少於10戶,走訪時間不能少於2個半天;班子成員每周走訪村民(居民)不能少於15戶,走訪時間不能少於2天;機關、站所幹部每周走訪村民不能少於20戶,走訪時間不能少於3天;縣直部門(單位)幹部要在包聯村(社區)至少聯繫5戶村民(居民),結成幫聯對子,每月至少走訪聯繫戶1次;村幹部每天至少有1/3坐班服務群眾、2/3入戶走訪;社區幹部每天至少有1/2坐班服務群眾、1/2入戶走訪。
  為確保聯繫服務群眾工作的規範化、常態化和長效化,該縣還採取量化評分、調查問卷等方式,對黨組織、黨員幹部進行反向考核。據悉,考評分值占70%,群眾滿意度測評分值占30%,綜合得分90分以上且群眾滿意率在95%以上的為優秀;得分在70分—89分且群眾滿意率85%以上的為優良;得分在60分—69分,且群眾滿意率在75%以上的為合格;得分60分以下且群眾滿意率低於75%的為不合格。最後,該縣將按照綜合量化評分,從高分到低分排出考評位次,考評結果納入年底考核範圍。
  據介紹,該制度的建立有效拓展了聯繫服務群眾新途徑,推動各級黨員幹部進一步在思想上尊重群眾、感情上貼近群眾、工作上依群眾的觀念進一步確立,黨員幹部直接聯繫群眾工作縱深展開。  (原標題:新疆庫車出台《黨員幹部直接聯繫服務群眾制度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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